抵押权设定 为确保债权的履行,由债权人与债务人或第三人订立书面契约,约定在不移转占有的情形下,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不动产供债权人担保所为之设定登记。债务人若无法清偿债务,债权人得拍卖该已设定抵押权之不动产,并就卖得价金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