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

扣押系指为保全证据或得没收之物,自该物之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而对其暂时占有之强制处分,于侦查中由检察官决定,审判中由法官决定,属二分模式。

依刑事诉讼法所为之扣押,具有禁止处分之效力,不妨碍民事假扣押、假处分及终局执行之查封、扣押。 (刑诉133条第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