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
依据我国宪法第24条,公务员违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应负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
惩戒系行政责任之一种,代表公务员违反法规所定之义务,依公务员惩戒法加以处罚。惩戒之程序,如果公务员为九职等或相当九职等以下者,主管长官可直接移送惩戒法院(原为公惩会)审议。
如果公务员是简任职人员,则由监察院提出弹劾并移送惩戒法院审查,审查成立再移送惩戒法院。依目前制度,惩戒是由司法机关以判决方式为之,与惩处是由公务员所属机关依考绩法(第12条)所为处分,尚有不同。
依据我国宪法第24条,公务员违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权利,应负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责任。
惩戒系行政责任之一种,代表公务员违反法规所定之义务,依公务员惩戒法加以处罚。惩戒之程序,如果公务员为九职等或相当九职等以下者,主管长官可直接移送惩戒法院(原为公惩会)审议。
如果公务员是简任职人员,则由监察院提出弹劾并移送惩戒法院审查,审查成立再移送惩戒法院。依目前制度,惩戒是由司法机关以判决方式为之,与惩处是由公务员所属机关依考绩法(第12条)所为处分,尚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