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乃单纯将自己的意思,对司法机关有所表示,一经表明,原则上不待受理机关、人员处理,即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例如:声明上诉、声明抗告,但有例外情形,例如声明异议、声明疑义,受理声明的机关,应本于职权,适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