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面理论
行政机关向人民请求返还公法上不当得利时,倘若没有法律明确授权,能否径自以行政处分命人民返还,过去学说及实务屡有争议。反面理论认为,假如法律已授权行政机关以行政处分提供金钱给付,在发生公法上不当得利时,行政机关可以径自以行政处分命人民返还之。不过,随着行政程序法第127条第3项之增订,已赋予行政机关以行政处分命人民返还公法上不当得利之权限,故上述争议已适度获得缓解。
行政机关向人民请求返还公法上不当得利时,倘若没有法律明确授权,能否径自以行政处分命人民返还,过去学说及实务屡有争议。反面理论认为,假如法律已授权行政机关以行政处分提供金钱给付,在发生公法上不当得利时,行政机关可以径自以行政处分命人民返还之。不过,随着行政程序法第127条第3项之增订,已赋予行政机关以行政处分命人民返还公法上不当得利之权限,故上述争议已适度获得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