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文书 勘验文书系指纪载文书做成人的意思表示或其他陈述,由法院自行观察该文书之内容,为待证事实之证明者,其行为与勘验无异,所以称勘验文书,证据力较强。 例如票据、遗嘱、存证信函行使形成权、公证书等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