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送

司法警察并没有逮捕犯罪嫌疑人,所以只要在内部规定的办案时间内将案件移送到法院或检察署,因为人没有与案一起送,所以也称「不随案解送」。

函送案件大都非现行犯,而是被通知到警方说明;或经通知不到警方处说明,而遭函送检方调查。也有现行犯因所犯为1年以下刑期、拘役或罚金经检察官同意不予解送。这时也是函送,然后视分案结果,由分得该案之检察官发传票再传唤开侦查庭,接着视开庭结果决定再开庭或予以起诉、不起诉、缓起诉、声请简易判决等结果。等地检署作出予以起诉、声请简易判决等结果,接着才至法院,然后调查庭,然后才会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