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轻过失

在法律上过失区分成三种,依注意义务由高至低,分别是抽象轻过失、具体轻过失及重大过失,差别在于需要「注意到什么程度」。如果要像处理「自己」事务程度的注意,却没做到,就称为有具体轻过失。例如民法第535条前段的无偿受委任处理委任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