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人

依据当事人或其他关系人的请求,就其所为具有欲发生一定法律上效果的行为,或其他与私权有关的事实,有权作成公证书或认证的人(公证法第2条),包括法院公证人(公证法第22条第1项、第3项)及民间公证人(公证法第24条第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