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审理原则

也称「公开审理主义」,系指法庭之审理活动原则上必须公开进行,以达巩固社会大众对司法的信赖、提高形式司法机关之责任、防止不当因素影响法院及裁判。

除有其他涉及当事人隐私或有不适于公开的情形外,原则上诉讼的审理与裁判均应于一般公众均可自由旁听的情形下进行。各国多采取公开审理主义为原则,采不公开审理主义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