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
(subrogation/Surrogation)
代位权系指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以自己之名义,向其第三债务人行使债权人之权利。代位权为债权人之固有权利,系为自己之利益行使权利。
举例说明假设A欠B一百万,然而C欠A一百万,在此关系中,如果A不去向C行使权利讨回一百万,使自己处于无资力返还B的情况,造成B无法顺利向A讨回债务,此时,B就有权利去替代A的权利,向C请求返还一百万给A,而由B代为受领。
(subrogation/Surrogation)
代位权系指债务人不积极行使其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以自己之名义,向其第三债务人行使债权人之权利。代位权为债权人之固有权利,系为自己之利益行使权利。
举例说明假设A欠B一百万,然而C欠A一百万,在此关系中,如果A不去向C行使权利讨回一百万,使自己处于无资力返还B的情况,造成B无法顺利向A讨回债务,此时,B就有权利去替代A的权利,向C请求返还一百万给A,而由B代为受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