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

依民法第425条第1项规定,出租人于租赁物交付后,承租人占有中,纵将租赁物所有权让与第三人,其租赁契约,对于受让人仍继续存在,此即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但如果不动产租赁契约租期超过5年或未定期限,而未经公证的情形,不适用该原则(同条第2项)。

「所有权的移转不破租赁」,简单来说,如果先有租赁契约的成立,并且房客也搬进去居住,则房东之后将所有权移转至新房东时,房客仍可继续居住,其权益丝毫不受影响,此时,房客的房东自动更改为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法律直接规定,不得做任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