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举证责任
主观举证责任又称为「证据提出责任」,多适用于辩论主义的诉讼,系指当事人为了避免败诉,在诉讼过程中致力于证明对自己有利、而于当事人间有争执事实之责任,规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之举证活动,性质上属于行为责任。
主观举证责任的分配大体上跟客观举证责任一致,就特定事实负客观举证责任之当事人为免受败诉判决,必须在诉讼程序中提出证据。主观举证责任既系法院诉讼指挥之指标,亦成为当事人举证活动之方针,于说明当事人角色功能有不可或缺之功能。
主观举证责任又称为「证据提出责任」,多适用于辩论主义的诉讼,系指当事人为了避免败诉,在诉讼过程中致力于证明对自己有利、而于当事人间有争执事实之责任,规制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之举证活动,性质上属于行为责任。
主观举证责任的分配大体上跟客观举证责任一致,就特定事实负客观举证责任之当事人为免受败诉判决,必须在诉讼程序中提出证据。主观举证责任既系法院诉讼指挥之指标,亦成为当事人举证活动之方针,于说明当事人角色功能有不可或缺之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