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一权主义
(Eine Sache, ein Recht)
一物一权主义为法律上的物必须个别独立存在,一物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所有权的客体以一物为限,数个物也不能成立一个物权,未分离的物之成分(如果树的果实、房屋的墙壁)、土地界标、人力无法支配者(电波、音波、电磁波、粒子辐射)并不能算是法律上之物。
换句话说,一个独立物(社会观念上、交易上、法律上的独立物,例如公寓大厦,客观上一栋是一个独立物,但社会观念上、法律上、交易上则区分为数个独立物,存在数个区分所有权)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
(Eine Sache, ein Recht)
一物一权主义为法律上的物必须个别独立存在,一物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所有权的客体以一物为限,数个物也不能成立一个物权,未分离的物之成分(如果树的果实、房屋的墙壁)、土地界标、人力无法支配者(电波、音波、电磁波、粒子辐射)并不能算是法律上之物。
换句话说,一个独立物(社会观念上、交易上、法律上的独立物,例如公寓大厦,客观上一栋是一个独立物,但社会观念上、法律上、交易上则区分为数个独立物,存在数个区分所有权)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