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理(民诉)

诉讼事件如果已经有确定终局判决存在,就同一事件(当事人、法律关系、请求判决的事项即诉之声明都相同的事件)不可以再重复提起诉讼。若当事人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而重复提起诉讼,法院应以起诉不合法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249条第1项第7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