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要件

亦称「诉讼条件」,诉讼可以合法进行并且应由法院为实体判决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法官就个案之审理程序上,需要随时调查,因诉讼条件欠缺时,不能、亦不必补正。故诉讼条件如有欠缺,法院即无须为实体审理,而径行为「形式判决」结案。

例如告诉乃论罪之合法告诉,为法院为实体判决之诉讼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