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始主观不能

「自始不能」的一种类型,是指标的物在债之关系成立时,因债务人个人因素致不能实现债务内容,但其他人仍可能履行该项债务。

例如甲将乙所有的A物出卖予丙,由于在甲、丙订定买卖契约时,A物就不是甲所有,所以甲无法将A物交付给丙,此即为「自始不能」;又甲虽然无法交付A物予丙,但乙仍可能交付,所以甲无法交付A物予丙,是属于「自始主观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