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薪

扣薪,是一种最常见也最有效的惩处方式,源自于雇主惩戒权。依照劳基法第26条,雇主不得「预扣」劳工的工资当作违约金或赔偿的费用。也就是说,即便真的有处罚事由发生,雇主也不能在责任、金额确定以前就预先扣款。

例如在契约约定「不能及时出货送达给客人,扣相当损失的薪水做为补偿」,若某天发生无法及时出货,须在确定某位员工应该负责、损失的大小之后才能扣薪,不能事先扣下5000、或称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