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证据主义

法定证据主义系指某种事实应由何种证据方法证明及有多少证据价值,均由法律规定,不允许法院自主判断。

我国仅于例外情况,法条上规定「应以文书证之」时始采法定证据主义,如当事人更换、言词辩论遵守、公私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