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契约
在法律上有加以规定其名称的契约称为「有名契约」或「典型契约」(例如:民法债编第二章各种之债中规定的买卖、互易、交互计算等契约、保险法所规定的保险契约)。
混合契约则系指同时具有二种以上典型契约性质的单一债权契约(例如:在某些合建契约,可能同时包含买卖与承揽二种契约性质,即为买卖与承揽之混合契约)。
在法律上有加以规定其名称的契约称为「有名契约」或「典型契约」(例如:民法债编第二章各种之债中规定的买卖、互易、交互计算等契约、保险法所规定的保险契约)。
混合契约则系指同时具有二种以上典型契约性质的单一债权契约(例如:在某些合建契约,可能同时包含买卖与承揽二种契约性质,即为买卖与承揽之混合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