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权
由司法院院长综理院务,监督所属各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并对内整合、对外协调,谋求司法制度之健全、提升司法业务绩效,充实司法工作条件及提高裁判品质与效率。
司法院就其所掌有关司法机关之组织及司法权行使之事项,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删减,但得加注意见,编入中央政府总预算案,送立法院审议。
由司法院院长综理院务,监督所属各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并对内整合、对外协调,谋求司法制度之健全、提升司法业务绩效,充实司法工作条件及提高裁判品质与效率。
司法院就其所掌有关司法机关之组织及司法权行使之事项,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删减,但得加注意见,编入中央政府总预算案,送立法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