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负担移转

指契约标的毁损或灭失的危险,在当事人间发生移转。

例如甲向乙购车,关于在交车时就已经存在的瑕疵,甲收受车辆后仍可向乙行使权利;但如果乙交车后,该车因台风泡车零件损坏时,因乙已经将危险负担移转给甲,甲不能请求乙退款或降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