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愿

人民认为中央或地方机关的行政处分违法或失当,以致其权利或利益受损时,请求原处分机关或上级机关审查该处分是否恰当,并作一定之决定的救济方式。

例如:A机关对人民甲作出行政处分(例如:不许可聘雇外籍劳工、违反劳动基准法而被处罚锾等),甲如果认为该行政处分有违法或不当的情形,并且导致甲的权利或利益受到损害,甲可以向A机关的上级机关或法律规定的受理机关(即诉愿机关、诉愿管辖机关)提起「诉愿」,诉愿机关审查后如果认为的确有违法或不当,会作成诉愿决定,撤销行政处分,让甲可以获得救济。

另外,甲对A机关提出申请,如果A机关没有在期限内作成行政处分,甲也可以提起诉愿,请求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