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变责任

事变责任是最重的责任,非因债务人之故意或过失所发生之变故,亦即债务人系负担「无过失责任」。

事变,除法律有规定外(如民法第231、606条),原则上系不可归责之事由。也就是债务人原则上只对自己的故意或过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