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位国民法官 依国民法官法相关规定,法院审理国民参与审判案件时,因应个案审理的需要,可选任1至4名备位国民法官,当审判程序过程中,国民法官有因为辞任、解任等事由而无法继续参与审判时,就会由备位国民法官依编号顺序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