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缉
被告如逃亡或故意隐匿(刑诉第84条)不到庭应讯,此时法院或检察署即可发出通缉令,通知其他机关拘提或逮捕、解送到指定处所,以强制手段拘捕被告到庭。并非所有案件之程序均需要经过通缉程序,仅因为被告有逃亡或藏匿行为,导致影响追诉程序时,方足为之。
通缉被告,应用通缉书。 (刑诉第85条)
被告如逃亡或故意隐匿(刑诉第84条)不到庭应讯,此时法院或检察署即可发出通缉令,通知其他机关拘提或逮捕、解送到指定处所,以强制手段拘捕被告到庭。并非所有案件之程序均需要经过通缉程序,仅因为被告有逃亡或藏匿行为,导致影响追诉程序时,方足为之。
通缉被告,应用通缉书。 (刑诉第8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