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 指当事人(包含定作人与承揽人)约定,由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后,他方给予报酬的契约(民法第490条第1项),所成立的契约即为承揽契约。 例如甲与乙约定,甲为乙盖一栋房子,等到甲把房子盖好以后,乙再给甲500万元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