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 承揽,指当事人(包含定作人与承揽人)约定,由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的工作后,他方给予报酬的契约(台湾地区”民法”第490条第1项),所成立的契约即为承揽契约。 例如甲与乙约定,甲为乙盖一栋房子,等到甲把房子盖好以后,乙再给甲500万元的报酬。 【标注】大陆地区《民法典》合同编亦规定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相关法律词条承揽契约承揽契据承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