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无效

相对无效系指该不得以无效对抗善意第三人,即善意第三人得主张该法律行为有效或无效,以该第三人之情形决定为有效或无效。

例如通谋虚伪意思表示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主张无效(民法第87条第1项但书)。此时,如果善意第三人认为该通谋虚伪意思表示有效,则不能认为无效。

相对无效是例外情形,原则上须以法律有明文规定者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