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契约 系指以产生诉讼上效果为直接目的之当事人合意。当事人间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就现在或将来发生诉讼法上或强制执行法上一定之法律效果为目的,所成立之法律行为。诉讼契约并非诉讼法上的立法用语,乃是学理发展的结果。 如限缩争点之合意、证据契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