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性扩张

系指对法律文义所未涵盖的某一类型,由于立法者之疏忽,未将之包括在内,为贯彻规范意旨,乃将该一类型包括在该法律适用范围内之漏洞补充方法。

其中,法律漏洞须出于立法者无意的疏忽,苟立法者有意不为规定或有意不适用于类似情况者,则并非漏洞,不生补充之问题,法院自不得借类推适用或目的性扩张之法则,创造法律。

依据日本学者碧海纯一教授之「射程」理论,在文义射程之内者,为扩张解释,如所扩张之文义,已非原有文义所能预测,则属超出射程之外,而进入目的性扩张之范围。惟文义内涵不同者,不能作扩张解释,仅于有贯彻规范意旨之必要时,方得采取目的性扩张之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