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追

跟追系台湾地区司法用语,指利用尾随、盯梢、守候等相类似的方式,持续接近他人或即时知悉他人的行踪,足以对他人的身体、行动、私密领域或个人资料自主构成侵扰的行为。现已立法「跟骚行为」之构成要件及罚则。大陆地区对应概念为“跟踪骚扰”,指利用尾随、盯梢、守候等方式持续接近他人或知悉其行踪,足以侵害他人人格权或生活秩序。我国于110年三读通过《跟踪骚扰防制法》,明确定义八大跟骚行为样态,包含监视、守候、尾随等,最重将可处5年徒刑;法官讯问后认定有反覆犯罪之虞,得预防性羁押。